最近,很常沒事找事地在鄉野裡騎車溜達,比如騎個二十幾公里去附近的小村莊、或是山地小部落,呼吸新鮮空氣,和下午正準備出去散步的老爺爺搭幾句話,再四處尋找街貓的蹤跡,如果這也是一種旅行,那這便是最迷你的、最樸素、屬於意義上的旅行,過程中沒有別的憑藉,有時候,溜達一個下午的收穫,僅僅是遇見一隻街貓的樂趣,這是我能夠感官大開,親近一路所見的最重要的原因了吧。
我不知道是不是能夠再用心去感受生活的時候,車子騎了,四處兜兜風、拍拍街貓、觀察老街道的舊建築,一顆不安分的心就會停息一些,這也許是一種沉浸,因為這時候,我感受到什麼,比別人看到我做了什麼、去了哪裡更重要。
這樣說來,我內心太多的躁動,在本質上是一種感知覺刺激的缺失,熟悉的環境毫無新鮮感,每天繁重的工作著,時間久了自然味同嚼蠟,打開社群網站花幾秒鐘流覽新條,再機械地點個讚,即使是書店裡的暢銷書,看到的也總不是既創新又有意義的,這不是一種令人滿意的生活狀態。新異刺激的缺失讓我們的感官處於饑渴狀態,所以在這種頹然的狀態下進入畫如山水如詩的風景,表面看來是卸下負擔洗淨塵埃,實則是一場感官的盛宴,寫到這裡,我還是因為工作的關係無法真正去遠方旅行而感到遺憾,只能看看一些朋友去遠方旅行所拍回來的照片過過乾癮,於是,我暫時用迷你的旅行來刺激我的感官,這也才漸漸發現自己,而這發現僅僅只是開始而已。
當然,對自己的發現之旅因人而異,不需要人人都摩拳擦掌看到「說走就走的旅行」就血脈噴張開始歡喜灑脫地置辦旅行的用具,只要有沉浸的條件,只要有可沉浸之物,時時處處皆是發現之時。所以我傾向於相信,發現自己是一個頓悟的過程,雖然這是一個複雜也難以精確表述的心理過程,但是歸結起來,這是一個 解決問題的心理過程,沒有頓悟的快樂,便不能算作是在探尋終極問題的路上有所前進。找一件可沉浸之事,努力領悟它的全部意義,那便是一條能夠行走很遠的道路。